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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4-08-06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等3项金融行业标准的通知》《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白皮书》等要求,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商户租金贷款服务”(创新应用编号:91220101691456671J-2024-0001)已于2024年8月6日完成公示,现对该创新应用《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声明书》进行声明。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众承诺,本创新应用提供服务期间依法合规经营,声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

        应用咨询请联系邮箱:sniperzxl@qq.com

        特此公告。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附件: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声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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