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易捷
“贷易捷”是指主要依据借款人提供足额有效的抵(质)押担保,对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的小企业及从事经营或有大宗消费需求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小额信贷业务。
贷款对象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中自然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及中小企业公司法人、从事经营的或有大宗消费需求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
单户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贷款用途
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或自然人购买大宗消费品。
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为3年。
借款人基本条件
(一)公司类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
2.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4.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5.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7.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二)自然人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2.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担保方式
(一)抵押担保
贷款抵押率一般不超过60%,以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
(二)质押担保
以存单及有价证券等提供质押担保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90%,以其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60%。
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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