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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易捷

发布时间:2014-10-15

    “贷易捷”是指主要依据借款人提供足额有效的抵(质)押担保,对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的小企业及从事经营或有大宗消费需求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小额信贷业务。

    贷款对象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中自然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及中小企业公司法人、从事经营的或有大宗消费需求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

    单户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贷款用途

    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或自然人购买大宗消费品。

    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为3年。

    借款人基本条件

    (一)公司类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
   2.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4.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5.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7.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二)自然人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2.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担保方式

   (一)抵押担保
   贷款抵押率一般不超过60%,以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

   (二)质押担保
   以存单及有价证券等提供质押担保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90%,以其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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