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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贷通

发布时间:2014-10-15

    “仓贷通”是指货主企业把货物存储在仓库中,然后凭仓库开具的仓单(货物仓储凭证)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同时,由仓库代理监管货物。

    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有效贷款卡(证);
    2.所经销的商品须在工商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内;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同类产品中市场占有率较高或前景较好;
    5.在贷款人处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借款用途

    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质押仓单载明商品总价款的60%,最高不超过70%,同时借款人须按贷款额度的10%预存商品跌价保证金。

    借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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