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汇
一、业务介绍
如果您有出国旅游、留学、探亲、商务考察等需求时,您可以持人民币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兑换成所需的外币,方便在境外使用。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目前每人每年度的购汇金额为5万美元。
二、产品特点
1.多种货币供您选择;
2.购汇后可直接办理境外汇款(包括电汇和银行汇票)、旅行支票以及银行卡;
3.购汇无户口所在地限制;
三、办理流程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到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办理。
四、相关规定
1.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相关政策,按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实时汇率办理居民个人购汇业务。
2.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3.如您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银行申报用途后即可办理购汇。
4.如超过年度总额购汇,银行按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审核您的真实需求凭证后即可办理购汇。
五、年度总额内购汇
1.购汇用途。
自费出境学习学费、生活费、出境旅游、商务考察、探亲会友、境外就医、朝觐、境外培训、被聘工作、国际交流、出境定居、外派劳务、境外邮购费用、缴纳国际组织会费、境外近亲属救助、境外咨询、其他相关费用等经常项目购汇。
2.审核材料。
(1)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中国公民)、户口簿(十六岁以下中国公民)、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 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护照(外国公民)。
(2)由近亲属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书、代办人的真实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3.注意事项。
(1)年度总额不得跨公历年度使用,对于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额度不得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2)境内居民个人所购外汇可以存入本人境内外汇账户、可以汇出境外,可以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出境外;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有关批件为个人办理提钞业务。
(3)境内居民个人所购外汇可存入本人外汇账户,也可提取外币现钞并携带出境。
(4)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不受其户籍所在地地域的限制。
(5)境内居民个人身份证号码如出现重复,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确认证明,银行方能为其办理购汇手续。
六、超过年度总额内购汇
1.自费出境学习学费、生活费所需材料:
(1)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
(2)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
(3)境外学校相应年度或学期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
2.境外就医所需材料:
(1)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
(2)境内医院出具的证明附医生意见以及境外医院出具的费用证明。境外医院出具的费用证明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办理。
3.境外培训所需材料:
(1)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
(2)境外培训费用证明。
(3)银行审核其它证明材料后直接办理。
4.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所需材料:
(1)本人真实身份证明;
(2)境外国际组织缴费通知。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办理。
5.境外近亲属救助所需材料:
(1)本人真实身份证明;
(2)有关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有关救助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传真件办理。
(3)近亲属是指境内居民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6.境外邮购所需材料:
(1)本人真实身份证明;
(2)广告或定单等收费凭证或传真件、网上下载件
7.境外咨询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和本人真实身份证明;
(2)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税务凭证。按照个人办理服务贸易售付汇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七、温馨提示
1.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应先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对于超过年度总额的部分,需提供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2.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由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书、代办人的真实身份证明。
注:以上如遇调整,以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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