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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贷通

发布时间:2014-12-22

“货贷通”是指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委托第三方监管人对中小企业合法拥有的储备物、存货或交易应收的商品进行监管,以商品价值作为首要还款保障而进行的结构性短期融资业务。

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经营项目,经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生产经营正常,购销渠道通畅,无拖欠货款及其他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

4.对质押商品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货款、税收等方面纠纷和争议;

5.业务申请人与生产商或监管方无关联关系;

贷款额度

“货贷通”贷款的额度根据质押商品的核定价值确定。

贷款期限

“货贷通”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总行信函投诉地址:长春市经开区虹桥街1号 长春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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