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捷利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农商银行)贷捷利中心为总行直属中心,因“贷捷利”信贷产品而设立,成立于2004年,目前办公地址位于长春市自由大路5755号。
贷捷利中心信贷热线:13644405220
“贷捷利”信贷产品
“贷捷利”信贷产品是由长春农商银行与吉林省中东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中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推出的信贷产品,指借款人向长春农商银行申请借款,由吉林省中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借款人向吉林省中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由吉林省中东集团有限公司为长春农商银行发放的全部“贷捷利”担保贷款落实整体抵押担保或再担保。
吉林省中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截止2010年末注册资本1.5亿元,资产总额2.2亿元,为“长春市先进民营担保公司”、“资信AAA级先进单位”。
社会效益
作为国内首创银企合作的信贷产品,“贷捷利”在长春农商银行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六年来,“贷捷利”共累计发放贷款42亿多元,累计支持客户5万多户,贷款本息回收率达100%,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2010年4月,“贷捷利”产品被省有关部门推荐为“中国地方金融特色产品奖”。
服务对象
长春市区及省内外中小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贷款原则
安全方便、灵活快捷
特点
一是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借款人可随时提出申请,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备,一个工作日内即可以取得贷款;
二是还款方式自由灵活,借款人可按月还款结息、也可以到期一次还款,利随本清;
三是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经营;
2.信誉良好;
3.具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用途
1.固定资产投资;
2.经营性流动资金;
3.个人消费性支出。
贷款额度
1.个人类经营客户单户贷款余额一般不超人民币500万元;
2.公司类客户单户贷款余额一般不得超过吉林省中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的10%;
3.对单个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一般不得超过吉林省中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的15%;
4.消费性贷款单户贷款额度一般不超人民币50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用途、生产经营特点和偿还能力等情况合理约期,一般不超过二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贷款利率
实行浮动利率。在法定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0~30%的标准执行,基准利率随国家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还款及结息方式
(一)到期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
(二)按月结息。
担保方式
“贷捷利”贷款由吉林省中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吉林省中东龙兴商贸园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吉林省中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存入保证金不低于1500万元,为“贷捷利”贷款安全提供了多重保障。
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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