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尊敬的长春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长春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长春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特对信用卡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如下:
信用卡透支仅限持卡人本人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如您持我行信用卡开展超出信用卡正常资金用途之外的交易,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请您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交易凭证,以便配合我行核实。
与此同时,我行信用卡持卡人正常消费交易不受影响,可正常享受我行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和优惠活动。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2021年4月6日
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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