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箱业务简介
一、产品定义
保管箱业务是指银行将自己设有的专用保管箱出租给客户使用,客户用以保管贵重物品、文件票据等的租赁业务。
二、产品简介
我行保管箱实行保安员24小时监控和执守。金库门进入通过指纹验证控制,配有坚固的防盗和先进的安防技术设施,具有防爆、防盗、防磁、防潮等功能,恒温,恒湿的保管条件,为客户的贵重私密物品提供安全保障。
三、产品特点
设备先进,保密安全;箱型多,规格全;租期灵活,租金低廉;存取物品,手续方便。
四、适用对象
1.广大群众:存放存单、国债、首饰、保单、产权证等;
2.外来人员:短期出差、旅游等,贵重物品不如放入保管箱,月租既安全又便利;
3.白领人士:存放有价单证、重要文件、私人日记、照片等;
4.收藏爱好者:恒温、恒湿的保管条件,可存放古董、字画、邮票、艺术品、金银等;
5.禁止存放液体、气体、易燃易爆品、违禁品,以及其他有损于他人利。
五、办理所需材料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凭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即可办理。
六、办理程序
1、签署租约;
2、留存指纹或密码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缴纳租金和保证金;
4、发给租用人租箱钥匙两把。
(1)如果租用人授权给他人开箱,可以填写授权委托书,并一同前来本行办理手续,留存被授权人指纹。
(2)如遇钥匙、证件、密码等遗失、遗忘或变更,应办理挂失、变更手续。
(3)开箱次数不限,为了更好的方便客户,我行营业时间到晚16:30,均可办理开箱手续(法定假日除外)。
七、租用人丢失钥匙挂失的处理手续
如承租人或代理人不慎将箱匙丢失,应填写"箱匙挂失申请书"一式三联,无论丢失一把或两把箱匙,都应作换锁处理。对丢失一把箱匙的,客户必须在换锁前将另一把箱匙交回,换锁时承租人应在场。如果承租人"委托授权书"上特别注明承租人及其代理人有同时开启保管箱之要求,则代理人必须在场。挂失需收取手续费和配换锁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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