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证金质押下的进口押汇业务
一、产品定义
保证金质押下的进口押汇是指在进口结算业务项下,根据客户的申请,我行以其提交的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作为质押,为其办理进口押汇或汇出汇款项下融资 并对外支付,同时要求客户在我行办理一笔远期售汇交易,并约定到期由我行释放质押的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交割后归还进口融资款项的业务。
在人民币汇率处于上升趋势阶段,该产品通过对贸易融资、远期外汇交易和人民币存款三项产品的组合,帮客户节约购汇成本,较好地满足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实现外汇资金保值增值的需要。
二、客户价值
1、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或其他担保;
2、当客户需要对外支付外汇币种的即期牌价较高而远期售汇牌价较低时,便可以采用本产品规避汇率风险,锁定购汇成本。在此情况下,只需客户在购汇成本上 的节约与质押人民币保证金或定期存款利息收益之和,大于其为进口融资所支付的利息,采用本产品较其即期购汇进行对外支付更为实惠;
3、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客户申办条件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具有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我行申请办理的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对外付款业务,无涉嫌“洗钱”或其他不法活动,交易对手或对方银行无受国际金融组织制裁的记录,符合我行业务合规审查要求;
3、结算方式包括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和汇出国外汇款;
4、客户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有足额人民币保证金或我行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质押提供担保;
6、业务材料完整有效。
四、客户需提交的资料
1、存单质押合同或保证金质押总协议、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总协议;
2、进口融资合同及远期售汇申请书;
3、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4、申请人年审合格的贷款卡资料;
5、业务授权人签样及印模授权书;
6、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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