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费廷
一、产品定义
福费廷业务指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因商品、服务或资产交易产生的未到期债权,该债权通常由金融机构承兑/承付/保付。福费廷业务的市场运作分为一级市场和二 级市场。一级市场业务指银行直接从出口商无追索地买入未到期债权;二级市场业务是未到期债权在银行(或福费廷商)间买卖。
办理福费廷,既可以将买断的债权持有至到期日,也可以根据承兑/承付/保付银行的国家风险及其资信状况、市场变化及我行授信额度和风险政策等情况,将未到期债权在二级市场转卖。包括以公开转卖或风险参与的形式卖断。
公开转卖是我行(卖出银行)将未到期的债权无追索权地转让给其他银行/福费廷商(买人银行),买入银行成为未到期债权持有人,并向我行支付融资款项。
风险参与是我行(风险出让人)按照约定的比例和条件,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债权的风险出让给其他银行/福费廷商(风险参与人)。根据风险参与人是否融资,又分为融资性风险参与和非融资性风险参与。
融资性风险参与指风险参与人将其参与份额的贴现款项支付给风险出让人,风险出让人在债权到期日收回款项后,按照风险参与人参与的比例支付给参与人应得份额。 如债权到期后,债务人或承兑/承付/保付银行不付款,风险参与人对风险出让人无追索权,但是风险出让人应将未收汇事宜及时通知风险参与人。通常根据协议, 风险出让人需根据风险参与人的要求,配合风险参与人向债务人或承兑/承付/保付银行追索货款或进行法律诉讼。
非融资性风险参与指风险参与人承 诺如债务人或承兑/承付/保付银行到期不履行付款义务,风险参与人将向风险出让人按照其参与风险的比例支付债权款项,而风险参与人不向风险出让人提前贴 现。风险出让人应将到期未收汇事宜及时通知风险参与人。非融资性风险参与类似于一种付款担保。
二、客户价值
1、终局性融资便利:作为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出口商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对债务人的偿债与否负责;同时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2、改善现金流: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出口商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避免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3、节约管理费用:进口商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账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4、提前办理退税:办理福费廷业务后客户可立即办理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
5、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出口商不再承担远期收账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
6、增加贸易机会:出口商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7、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将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规避融资成本。
三、客户申办条件
1、客户具备进出口经营权;
2、客户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基础交易背景真实,无涉嫌“洗钱”或其他违法活动,交易对手或对方银行不受国际组织制裁,符合我行业务合规审查要求;
4、客户拥有合格的应收账款,并已经金融机构承兑/承付/保付;
5、单据真实、业务资料完整有效。
四、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福费廷业务合同;
2、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3、福费廷业务确认书;
4、债权转让书(如需);
5、信用证及其修改正本(如有);
6、全套出口单据;
7、金融机构承兑/承付/保付电(如有);
8、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9、经年审的贷款卡;
10、其它资料(如需)。
分支机构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