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农商银行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及电子银行业务部分手续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工作部署,进一步引导支付行业向实体经济让利,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降低自动取款机(ATM)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倡议书》(银协发〔2021〕70号)、《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工作指引》(中支协发〔2021〕91号)及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落实企业网银及企业手机银行渠道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意见》(吉农信联渠函〔2021〕207号)等文件要求,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就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及电子银行业务部分手续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记卡ATM跨行取现手续费
原借记卡ATM(省内)跨行取款手续费4元/笔,借记卡ATM(省外)跨行取款手续费2元+交易金额的0.5%每笔,最低4元,最高50元。现调整为借记卡ATM(省内、省外)跨行取款手续费3.5元/笔。
二、 特约商户交易手续费
原标准类借记卡费率为借记卡交易金额的0.5%,上限18元。现调整为借记卡交易金额的0.45%,上限18元。
三、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跨行转账手续费
目前我行企业网银跨行转账包括跨行快汇、对外付款提交两个功能。企业手机银行跨行转账包括跨行快汇、对外付款两个功能。其中“跨行快汇”单笔转账100万元(含)以下均免收手续费;“对外付款提交”及“对外付款”转账系统按照大额支付收费标准收取手续费。如企业客户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到柜面申请跨行转账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基准日大额支付价格9折。
四、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
继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五、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应按照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
六、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
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七、票据业务降费期限为长期,其余降费措施优惠期限为3年;
票据业务、银行卡刷卡降费对象为所有客户(商户),其余措施降费对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八、本次公示调整收费项目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
咨询投诉电话:96888
书面投诉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街1号
联系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邮政编码:130000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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