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贷通”业务介绍
一、产品定义
向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微小企业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在本行贷款业务所辖区域内常住或经营(三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商户。
三、借款人条件
(一)经工商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的微小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申请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主观过错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是否为主观过错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由本行自行认定;
(五)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担保方式
借款申请人需提供保证人,且保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的微小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保证人与借款申请人之间具有一定的社会关联度,并对借款申请人经营现状和其他个人信息具有客观、独立的判断及了解;
(三)保证人对借款申请人经营现状及还款意愿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保证人在本地有稳定收入,且保证人年收入不得低于贷款金额的30%。
五、贷款额度
5,000元至100万元。
六、贷款期限
3个月至24个月。
七、还款方式
可采取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以及等额本息(本金)方式等。
八、发放流程
客户申请——贷前调查——贷中组件——上报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分支机构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