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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易贷

发布时间:2014-10-15

    一、总体概述 

    “吉易贷”为解决个人申请贷款无有效抵押问题,拓展个人信贷业务市场,我行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新推出的一款信用保证保险的信贷产品。
 
    “吉易贷”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并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个人小额信用贷款。在该项业务中,借款人为投保人,本行为被保险人,平安产险为承保人。当借款人贷款逾期达到一定期限后,由平安产险按照保险条款及与本行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向本行理赔,理赔范围包括借款合同的全部未偿还本金、利息(含罚息、复息)。

    二、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申请办理“吉易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1~55周岁之间;
    (二)具有长春地区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
    (三)信用状况良好,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原则上无连续两次,累计四次以上逾期记录);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五) 在长春市有稳定的工作和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
    (六)月收入不低于2500元人民币,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七)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八)已向平安产险投保了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
    (九)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用途及还款方式 

    (一) 贷款额度
    “吉易贷”小额贷款的起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最高金额为150,000元人民币。 

    (二)  贷款期限
    “吉易贷”小额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三)  贷款利率 

    “吉易贷”小额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四)  贷款用途
    “吉易贷”小额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本人及其家庭的合理消费,不得用于股市、期货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公司或个人经营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用途。
    (1)房屋装修、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
    (2)结婚、旅游、个人进修消费;
    (3)其他消费性用途。 

    (五)  还款方式 
    “吉易贷”小额贷款一律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且不得部分提前还款。合同约定的还款首期和最后一期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

    四、申报流程 

    客户有贷款需求或平安产险发展客户-查询人行征信系统-平安产险与客户签订个人消费保证保险合同-客户提出贷款申请-客户经理调查-审查员审查-审批人审批-在综合业务系统录入客户信息-贷款开户-贷款发放(同时代扣保费)-贷后管理-贷款收回(或由平安产险理赔)。


    五、经营成果 

    “吉易贷”于2009年10月15日正式开始对外营业,自开业至2013年,“吉易贷”共发放贷款2193笔,余额为7913万元。
 
    咨询电话:8852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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